「人言可畏」──從阮玲玉事件談現今網路霸凌現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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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同理心
# 反霸凌
# 媒體識讀

責任編輯 方語真
「人言可畏」一詞,常被用來形容社會輿論對於一個人產生的重大影響。談到「人言可畏」,大部分的人或許會最先想到這位民國的「新女性」──阮玲玉。阮玲玉是民國初年的知名演員,她憑藉出眾的氣質、高超的演技,在出道短短8年中,就出演了數十部電影作品,她活靈活現的演技,更演活了女工、女學生、舞女、女作家等生活中的無數女性角色。紅極一時的她,對當代社會有很大的影響力。
阮玲玉的一生也如電影一般,如夢似幻且短暫,在媒體過度炒作、渲染阮玲玉與兩位男子的私生活之下,為了保留最後一絲名譽,阮玲玉最終選擇自殺,並在遺書中留下「人言可畏」四字,得年25歲。
「霸凌」現象從古至今都一直存在著,大眾對於真相的不重視,是助長霸凌的火苗。由於不重視真相,大眾常被輿論風向推著走,人云亦云的言論,說的人或許無心,但往往在無形中對被害者造成了無法抹滅的傷害。阮玲玉一生的經歷令人不勝唏噓,她用行動警世,讓人知道「語言」對一個人具有多麼巨大的影響力。讓我們來了解阮玲玉的一生,看見輿論霸凌對於個人而言的嚴重性。
阮玲玉事件的發生背景
阮玲玉,原名阮鳳根,「阮玲玉」是她出道後的藝名。她自幼家境貧寒,在父親過世後跟隨母親於大戶人家張家當佣人,並因此結識了張家的少爺──張達民,就此種下了兩人無法理清的感情糾葛。阮玲玉與張達民的戀情並不順利,兩人在外同居,張達民這個遊手好閒、生性嗜賭的公子哥,在錢財都揮霍完之後,只會向阮玲玉伸手要錢,且對阮玲玉的感情也不再忠誠。在這段感情讓阮玲玉心力交瘁之時,她遇上了她生命中的第二位男人──唐季珊。
在阮玲玉投向唐季珊懷抱時,張達民不願放走阮玲玉,還以莫須有的罪名控告阮玲玉,阮玲玉本想息事寧人,但唐季珊卻不願意放過張達民,執意鬧上法院,最後唐季珊拗不過張達民的詭辯,於是敗訴。這次敗訴也再次將阮玲玉推向輿論的暴風圈。
在兩人對簿公堂時,正值阮玲玉飾演女主角的電影《新女性》上映。由於該電影十分深入地刻畫記者造謠生事的負面形象,引發部分記者不滿,因此對阮玲玉的醜聞窮追不捨、誇大不實地報導,阮玲玉的私生活頓時成為了大眾茶餘飯後的話題,再加上唐季珊對感情的背叛,已顏面掃地的阮玲玉,事業與感情方面都遭受重大打擊。
1935年,在電影《國風》拍攝的最後一天,結束拍攝的阮玲玉參加了朋友的家宴,與朋友們把酒言歡。這個如往常一般的她,又有誰能想到她正步步走向生命的盡頭呢?這日是她最後一次扮演好「阮玲玉」這個角色,在與朋友們告別回到家後,阮玲玉便服藥自殺,一代巨星就此殞落。
儘管在阮玲玉過世逾70年後,發現了她的真實遺書,並證明阮玲玉過世時,由唐季珊拿出的遺書是偽造的。雖然真實遺書中未寫到「人言可畏」一詞,但阮玲玉為媒體、輿論所害之事確實不假。
我們與霸凌的距離──「同理心」
從阮玲玉的案件可以看到,在過去消息流通沒有現在快速、傳播範圍也不如現今廣泛的時代,輿論就能對一個人造成如此巨大的壓力,甚至讓人走上絕路,可見輿論霸凌是多麼可怕、令人難以承受。現在有了網路,消息流通又快又廣,大眾更容易接收到片面訊息後,就盲目跟從新聞風向。
現今科技發達,人們只要在鍵盤上敲敲打打,就能隨意發表自己的言論。大眾打著言論自由的旗幟,認為自己可以毫無限制的發言,卻不知道自己可能在不知不覺的留言、漠視當中,成為了網路霸凌的幫兇。
很多霸凌者會有一種心理,他們認為自己只是在表達自己的意見、自己說的話並沒有惡意,但無論如何辯解,對他人造成傷害的事實是無法改變的。我們可以練習在發言前,試著同理他人的處境,用他人的觀點去思考一次,或許我們說出口的話就不會如此尖銳、讓他人受傷。
在網路霸凌事件發生後,有些人會有檢討被害者的想法,認為一定是被害者做了什麼事才會被霸凌。我們身處網路資訊發達的年代,應該要訓練判別網路新聞的能力,不要盲目跟隨風向。對於新聞報導,每個人都應該要有一個認知:我們在網路、電視上的所見所聞都只是冰山一角,事情的真相可能並不如媒體所報導,若我們盲目信從了新聞,漠視了被害者的權益受損,或是跟風在網路上謾罵,很有可能會對被害者造成難以抹去的創傷。
就如阮玲玉不堪張達民揮霍、不忠、暴力相對,她在與唐季珊交往前就和張達民簽署了一份《阮玲玉與張達民脫離同居關係約據》,與這位未有婚姻關係的男友斷了關係。但社會卻盲目相信媒體的不實報導,不斷地談論阮玲玉與這兩位男人之間的風流故事,導致了無法挽回的後果。
媒體識讀三要點
要避免輿論產生的霸凌,我們可以從以下三點實際行動做起!
1.不要太過關注有關他人隱私的新聞
從媒體的角度出發,當然希望自身平台產出的新聞可以引起社會大眾的興趣,提升點閱率、觀看次數,又現今腥、羶、色的新聞充斥,這些新聞與他人隱私相關的新聞總是可以博得大眾的眼球。我們作為閱聽人,雖然無法控制新聞媒體要報導什麼,但是可以決定自己要看什麼,我們能透過減少點閱有關他人隱私新聞的頻率,減少對於這類新聞的需求,試著降低新聞媒體的相關產出。
2.不要在網路上發表、分享謾罵他人的言論
在網路發表、分享謾罵別人的言論,不僅會使被害者受到傷害、被挖掘隱私,發表這樣的言論本身更是違法的行為。很多人以為只要躲在螢幕後面發表不禮貌的言論,就不會受到懲罰,但發表這樣的言論實際上是違法的行為,若是被害者究責,是可能受到刑法罰則的!
下次當你在網路上發表言論前,可以想像一下,你在現實生活中會這樣向他人發表這些不禮貌的言論嗎?又你收到這樣不禮貌的言論,你的感受是如何?網路等高科技發展是為了讓生活更方便,我們不要讓這些方便的媒介成為傷人的武器。
3.不要盡信電視、網路媒體的言論
針對同一個新聞事件,每一家媒體的報導,都會依據電視臺、媒體記者的立場、觀點不同,使得內容有所出入。事實上,除了事件的當事人外,沒有人會知道真相到底是如何,每個人也都會依具自己的立場來選擇要相信哪些資訊,進而發表言論。在觀看新聞時,我們要練習分辨新聞內容的真實性,不要盡信電視、網路媒體的言論,這也是媒體識讀最重要的精神。
除了演員阮玲玉的事件,社會中的霸凌事件層出不窮,我們常常從電視上看到霸凌的相關新聞,這些新聞往往是因為無法再被掩蓋才會被報導出來,而更多的是在社會的黑暗角落,至今仍未被看見的霸凌事件,以及未能走出霸凌陰影的被害者。「語言」真的對於一個人有很大的影響力,我們雖然無法徹底剷除社會中的霸凌現象,但是我們可以不要成為助長霸凌事件的人。
反霸凌,從你我做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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